各市道协及道教活动场所:
为贯彻落实《宗教事务条例》《安徽省宗教事务条例》《宗教教职人员管理办法》《道教教职人员认定管理办法》和安徽省道协《安徽省道教教职人员认定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我省道教教职人员认定、发证和核验等管理工作,加强道教教职人员队伍建设,根据我会2024年度工作计划,定于近期开展我省道教教职人员证书年检核验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及总要求
各级道协及道教活动场所要坚持以《宗教事务条例》《安徽省宗教事务条例》《宗教教职人员管理办法》《道教教职人员认定管理办法》和《安徽省道教教职人员认定办法》(试行)为依据,明确工作思路,细化工作责任,提高工作效率,加强协调沟通,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圆满准确的完成证书核验工作。
二、办理程序及时间
(一)核验对象
全省共计465名道教教职人员,安庆市共282人,蚌埠市共3人,滁州市共46人,宣城市共13人,合肥市共19人,淮南市共18人,黄山市共21人,六安市共17人,铜陵市共19人,亳州市共11人,芜湖市共12人,阜阳市共4人,具体名单见附件,各级道教协会和道教活动场所需进行校对。
(二)信息采集
1.各级道教协会和道教活动场所对所辖所有教职人员的证书核验前如条件允许应进行培训、审核,对符合证书核验的人员制表(见附件)报省道协;对羽化、道教教职人员放弃道教信仰或因其他原因丧失教职人员身份需解除其教职人员身份的,制表(见附件)报省道协,由省道协向备案部门申请注销备案并公告。各级道教协会和道教活动场所对符合核验的人员和申请注销备案的人员均要向省道协报书面申请,所有人员的证书原件和人员信息表(盖章)作为附件一起上报。
2.各级道教协会和道教活动场所将所有材料于2024年6月30日之前报至省道协,过期不予受理。省道协原则上不受理个人行为的证书核验事项。道籍转隶至我省的道教教职人员经所在市道协一同上报。
(三)证书核验
核验完成后向省民宗委和中国道教协会上报核验结果。
三、其他有关工作
(一)证书核验不收取费用。
(二)证书核验信息资料收集以各级道协为单位,未成立道协的由所在道教活动场所统一审核,加盖公章后上报。
(三)省道教协会地址:皖合肥市庐阳区蒙城北路与义井路交叉口正丰苑综合楼3楼,邮箱:ahsdjxh@163.com,联系人:程晓华,电话:0551-64269152。
安徽省道教协会
2024年5月9日
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皖(2022)0000002 皖公网安备340103020024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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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551-64269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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